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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進"雙語"學習 公職人員上崗先過"語言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29日電(記者 曹志恒)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通知稱,新疆將建立完善新錄(聘)用公職人員崗前“雙語”能力考核制度,要求公職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雙語”能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公務員局局長康廷鳳説,從2010年起,新疆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招錄選調生、選派異地挂職幹部、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和社區工作,正式上崗前都必須具備基本的“雙語”能力。

    康廷鳳説:“新疆政府部門以‘制度化’的方式推進‘雙語’學習,目的是讓公職人員更好地服務群眾,並帶動各民族群眾相互學習語言,增進交流。”

    基本“雙語”能力指漢族能夠用當地少數民族語言與群眾直接會話交流,少數民族能夠閱讀通俗的漢語資料,具備一般的漢字書寫能力。

    新疆公務員局介紹,新招錄的公職人員如果不具備基本“雙語”能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對其進行為期3個月的“雙語”強化培訓。達到規定“雙語”能力的,頒發“雙語”合格證書,准予上崗。考核不合格的,可參加下一次“雙語”學習培訓,仍不合格的,將取消其錄用、聘用、選派、選聘或挂職資格。

    此外,新疆還特別強調對在職公職人員,尤其是基層公職人員,將逐步抓“雙語”培訓工作。當前新疆的“雙語”培訓工作已全面展開,將對近兩年已招錄的公務員分批進行“雙語”培訓。

    據了解,多年以來,新疆政府部門一直鼓勵公職人員學習“雙語”,在南疆喀什、和田等地,是否具備基本“雙語”能力是招錄基層的公職人員必備條件之一。

    新疆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馬品彥認為,新疆政府部門以“制度化”的方式推進“雙語”學習,在一些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有現實意義,目的是為了公職人員更好地服務群眾,並帶動各民族群眾相互學習語言,增進交流。

    為了促進漢族和少數民族互相學習語言,增進交流,新疆一些大學和公共服務部門也開始舉辦“雙語”培訓班。4月9日,新疆大學率先在新疆高校舉辦民漢學生雙語示範班,6個示範班共207名學生將進行為期2個多月的維吾爾語日常會話、漢語口語和寫作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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