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5月18日電(記者王雲河)今後,河南省省級、省轄市級機關,省、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補充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原則上從下級機關公開遴選,或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試錄用。
記者從河南省公務員局了解到,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參加遴選的對象,應為下級機關擔任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其中,參加省級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省轄市級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要求在40周歲以下。遴選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擬遴選職位的專業及其他要求。
公開遴選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公共科目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每一職位參加面試的人數必須多於擬遴選人數。
河南省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此舉意在逐步改善省、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形成優秀人才到基層和生産一線去、黨政領導機關幹部從基層和生産一線來的良性互動的用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