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 羅沙、韓潔)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下發《關於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優化企業生産經營環境。
財政部表示,該通知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制定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措施的分工意見》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發的。
通知指出,要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要按照通知規定,全面清理本部門、本單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批管理規定,對本地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
要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管理,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管理規定,定期向社會公佈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通知要求,要嚴格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批,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管理。今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審批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時,將嚴格以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凡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一律不予批准設立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設立企業直接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凡未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同意的,有關企業一律可以拒絕繳納。
通知還要求,要全面實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健全涉企收費預算管理制度。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部門的相關支出,一律通過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嚴禁執收部門截留、坐支、挪用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也不得將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與執收部門的預算支出直接挂鉤。今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新審批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也一律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通知同時強調,要認真做好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加強涉企收費監督檢查。加強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宣傳,努力改善企業發展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