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2日電(記者林艷興、林暉)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江西上高、上栗、井岡山等44個縣市今年新增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縣。至此,江西全省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擴大到60個縣(市、區)。今後,這些縣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項目,政府都將給予三分之一財政補助,資金分別由中央、省、縣財政各承擔三分之一。
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項財政政策的獎補範圍為村民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的戶外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包括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村內水渠、堰塘等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和環衛公共設施等;國有農林場、農墾企業代管的村,實行總分場管理體制改革後的分場公益事業建設也可參照列入獎補範圍。跨村以及村以上範圍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投入和農民房前屋後的修路、建廁、打井、植樹等投資投勞不列入獎補範圍。違背村民意願、超過省政府規定籌資籌勞限額標準、超過村民承受能力興辦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也不納入獎補範圍。
“一事一議”制度是農村稅費改革後,涉及到村裏公共設施建設、村鎮土地開發、救濟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糾紛調解等重大事情,由村委會根據實際需要和群眾要求提出,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後,再交給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事項是否實行、如何籌資的一項農村經濟制度。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原來“一事一議”資金一般來自農民,財政獎補制度的建立減輕了群眾“一事一議”的負擔,有利於引導他們積極籌資籌勞建設村級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