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台北6月18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當局有關部門17日修訂相關管理辦法,擬將大陸游客“入臺證”有效期限從現行1或2個月,放寬為3個月。
台灣有關部門17日通過“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作出如上規定。草案經核定後將於近期實施。
此前,根據台灣有關規定,從大陸直接赴臺的大陸人士核發1個月有效期“入臺證”,旅居海外的大陸人士赴臺核發2個月有效期“入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