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6月23日電(記者劉曉莉)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獲悉,廣西公安部門將在6月底前將收回所有外借的警車和警牌。對6月底之前仍未收回外借警車和警車號牌的公安機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公安部門將按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據介紹,對多次做工作仍拒不交回借用的警車、警車號牌的單位和個人,公安部門將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佈。對流失到社會人員手中的警車及警車號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執行嚴格的責任倒查追究制度。
據悉,自廣西公安部門開展“兩車治理”工作以來,各級公安機關結合本地實際,深入紮實開展治理,建立責任制度,明確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開展查糾。
截至目前,全自治區共檢查單位2308個,檢查警車2879輛,檢查涉案車輛1863輛,處理民警38人,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4人,處理社會人員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