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6月24日電(記者王敏、陳夢陽)全國工會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24日在遼寧省營口市召開。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喬傳秀表示,要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力爭到2012年基本在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著力提高一線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據了解,截至2009年底,全國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51.2萬份,覆蓋企業90.2萬個,覆蓋職工6177.6萬人。
喬傳秀表示,當前要著力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確保職工工資隨著企業效益的增長而相應提高。不斷探索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經營狀況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採取靈活多樣的要約形式和協商方法,確定不同的協商重點。同時,針對外商投資、港澳台資、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設覆蓋面不寬、作用不明顯的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推進。
“要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著力提高一線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積極探索解決勞務派遣工、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等群體的同工同酬問題,使他們切實感受到工資集體協商帶來的好處。”全總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把企業是否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作為五一勞動獎章、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等評先評優的必要條件。
喬傳秀還指出,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和政府將工資協商工作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黨委政府工作目標和黨政主導的維權機制,推動地方加強工資集體協商立法,為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營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
據了解,目前全國有13個省(區、市)以黨委或政府名義下發文件,推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23個省(區、市)人大制定了“集體合同規定”或“集體合同條例”等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