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8日電(記者 婁辰)記者7日從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山東省政府與十七市市長簽訂了2010年度山東省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
根據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各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內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面積指標負全責,市長為第一責任人。
據介紹,除堅守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兩項指標外,全省2010年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面積總數不得低於16.53萬畝。省政府將對各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各市市政府工作、考核市長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給予相應市政府及市長一定的獎勵或處罰。
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還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堅守紅線不動搖,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耕地佔補平衡,同時不斷提高耕地質量,實現對耕地數量、質量與生態保護的統一。
山東是我國重要的農業大省,全國第二大小麥主産區。全省人多地少,人口密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5倍,人均土地面積2.55畝,人均耕地面積1.22畝,土地後備資源十分缺乏。目前全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超過1億畝,佔耕地總面積的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