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陜西韓城7月18日電(記者儲國強 劉彤)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官員在陜西省韓城市桑樹坪鎮小南溝煤礦事故彙報會上指出,此次礦難暴露出煤礦設計、管理等4個方面的問題。17日20時發生的這次礦難已造成28名礦工死亡。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兼總工程師王樹鶴在現場分析説,按照煤礦安全生産規程規定,進入礦井工作的礦工,應攜帶自救儀器後方可進行生産操作,這能在第一時間起到火災事故應急救援作用,但小南溝煤礦遇難礦工中,至少有部分人沒有攜帶自救儀器。
國家安監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副主任孟斌成表示,按照煤礦安全生産規程,一個礦井至少應有兩個出口,以備發生事故時應急逃生所用。但小南溝煤礦雖然對外宣稱有兩個出口,但一個出口為立井出口,且沒有逃生扶梯,在發生礦難時,根本起不到應急逃生的作用。
王樹鶴還指出,國家明令禁止在煤礦整合期間邊建設邊生産,但小南溝煤礦卻在尚未取得煤炭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生産。
另外,這次礦難還存在事故上報不及時的問題。王樹鶴説:“事故發生後,陜西省煤監局是在18日早上5時左右通告的國家煤監局,比國家規定遲了好幾個小時。”
17日20時10分許,陜西省韓城市桑樹坪鎮小南溝煤礦發生礦難事故,經過礦山搶險救援隊井下搜救,確定28名礦工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