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江西井岡山7月22日電(記者 隋笑飛)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檢察機關第二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會議上強調,檢察機關要準確把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法律監督屬性、職能定位和基本要求,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職能、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健康深入發展。
曹建明表示,2001年第一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會議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強化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依法辦理了一大批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為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曹建明強調,要始終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從服務大局出發明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在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要切實從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出發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把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同維護人民權益緊密結合起來;要不斷深化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規律性的認識,堅持正確處理加強法律監督與維護裁判穩定性的關係;要堅持把改革作為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動力,不斷創新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機制和方式;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保障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協調有序有效開展工作,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院黨組必須切實加強領導,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進一步加強民事行政檢察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大力提高民事行政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