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衛生部等部門4日聯合印發《2010年加強整頓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要曝光一批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企業名單,嚴厲打擊食品生産經營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為。
實施方案明確,要以完善食品添加劑長效監管機制為核心,以懲治違法犯罪為手段,繼續鞏固前一階段整頓工作成效,及時查處新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繼續深挖和嚴厲查處違法生産和經營用於向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行為,依法規範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實施方案要求,要深挖食用農産品種植養殖和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服務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各監管部門組織採取明察暗訪形式,對所有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服務企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以及對食品添加劑生産、流通企業使用和銷售含有不符合法規標準的非食用物質行為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一是重點檢查食品生産場所和庫房是否有使用或存放可能違法添加入食品的非食用物質的情況;二是組織排查有關企業是否有違法添加全國整頓辦發佈的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物質行為。
實施方案還要求,要規範食品添加劑的研製、許可、生産和流通。加強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産品的安全性評價研究,開展食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檢測與篩查方法以及發展趨勢研究。嚴格依法實施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行政許可制度,及時公佈審查後未經批准的物質名單。嚴格生産許可條件,規範食品添加劑標簽和説明書,嚴厲打擊無證生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依法登記註冊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嚴肅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此外,有關部門還將完善食品添加劑管理法規和標準。開展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及配套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快建立我國食品添加劑標準體系。
新管理辦法擬規定: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
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為規範現榨飲料安全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
什麼是現榨飲料?徵求意見稿明確,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穀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製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根據原輔料及加工工藝不同,現榨飲料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採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聲稱為現榨飲料。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