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 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日介紹,為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實現,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等部門不久前組織開展的全國電力價格大檢查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全國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22個省區市已全部發文取消了地方實施的優惠電價措施。這些地區過去一年半的優惠電價使相關企業獲得150多億元的“優惠”。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有關負責人説,目前,所有高耗能企業開始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此次取消優惠電價對促進全國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産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位負責人説,為防止出現反彈,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對各地取消越權優惠電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備電廠、地方獨立電網自行優惠問題,將嚴格督促地方及時予以糾正,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國家有關部門還“將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對出現反彈的地方和單位,發現一起,通報一起,不僅要採取嚴厲的經濟處罰措施,還將提請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這位負責人説。
三部門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
5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清理對高耗能企業的用電價格優惠。
《通知》要求,限期取消現行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企業用電價格優惠;各地凡是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或未經批准以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雙邊交易等名義變相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要立即停止執行。>>詳細閱讀
國家三部門對各地清理優惠電價工作進行全面督查
為了解各地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關於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情況,三部門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對各地清理優惠電價工作等情況進行全面督查。>>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