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2日電(記者王艷明)舟曲縣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甘肅省要求舟曲縣成立專門機構,妥善接收保管在搶險和處理廢墟中發現的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
記者12日從甘肅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意見》已經下發。由舟曲縣人民政府組織公安、財政、民政、審計、監察、文化、人民銀行等部門組成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負責接收管理工作。
根據《管理意見》,在搶險和處理廢墟當中發現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金銀首飾、古玩、字畫等貴重物品,發現者統一上交到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接收的物品分類造冊登記,註明發現時間、地點、發現人、物品名稱、數量、外形特徵及接收時間、移交人、接交人、監督人等內容。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無主現金存儲專用賬戶,將接收的現金直接存入銀行專用賬戶。存摺、有價證券等其他物品要專庫專人保管。
在應急搶險工作告一段落後,要向社會進行公示。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財物歸屬的,或依法定程序能夠確認財物權屬的,應及時歸還。經法定公示程序後,認定為無主財産的,統一上繳當地國庫,按有關規定處置。
為確保資金財産安全,甘肅省要求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對接收資金財産的全過程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對在搶險和處理廢墟當中發現的槍支、彈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內交由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