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8月17日電(記者來建強)福建省泉州市近十年來大規模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保障了上萬家企業的職工隊伍穩定與和諧發展。
泉州是東南沿海民營經濟重鎮,有民營企業約5萬家,民營經濟佔當地GDP比重達90%,外來務工人員約200萬人,接近全市人口總數四分之一。泉州市總工會主席傅福榮説,2002年以來,泉州市總工會、勞動保障部門等聯合指導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豐澤區酒店(旅館)行業試點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簽訂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235份,覆蓋企業25845家,簽訂旅遊酒店業、紡織服裝業、陶瓷業等行業性工資集體合同27份,覆蓋企業875家。
“2003年初,選擇酒店(旅館)行業作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試點有其特殊原因。”泉州市豐澤區總工會主席傅建龍告訴記者,豐澤區位於泉州市中心,當時正處在城市初步建成區向較具現代化標準城區的轉變中,酒店(旅館)業發展快速,同時行業用工情況混亂,經常發生勞資糾紛。實施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後,很快就平抑了行業內惡意競爭、挖墻腳的現象。截至2009年底,全區酒店(旅館)由2003年的38家發展到103家,星級酒店從14家發展到24家;6年多來,全區酒店(旅館)行業從未發生群體性的勞資衝突。
“與企業單獨搞工資集體協商相比較,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優勢在於工作效率高,是整體提升職工工資的有效途徑。”傅福榮認為。記者從泉州市社會勞動保障局了解到,2007年、2008年、2009年泉州企業職工年均工資分別為18184元、22225元、25273元,年均增長10%以上。
傅福榮對記者説,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強,除了需要政府部門強力推進,各部門聯合組建工資協商小組緊密協作外,最重要的是,協商小組成員深入企業和員工加強情況摸底和調研,在一些協商工作的難點上進行摸索突破。
在指導企業和職工工資協商過程中遇到的一大難點是,工會組織如何把握好維護“不損害”,協商“不對抗”的尺度。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會副主任陳麗文告訴記者:“為處理好這個問題,我們嚴格奉行四個堅持,一是堅持公平公正。始終注意滿足不同層面員工要求,代表大多數人利益,處理好企業內部管理層和員工之間關係,經常教育員工克服諸如‘業主的錢不要白不要’‘漲工資是越多越好’以及只講權益、不講義務等錯誤認識;二是堅持依法協商。在企業,無論做什麼,都要按照法規和政策辦事,做到無法不糾纏,無理不取鬧,原則不放過,小節不計較;三是堅持有的放矢。在談判內容上,避免內容中心不明確、抓不住重點,結果不利於實施和檢查,做到不可能的事情不提,無法解決的事不提,沒有把握和道理不足的事不提;四是堅持事先溝通。讓勞資雙方事先有數,事先考慮雙方立場儘量彌合分歧,增加互信。”
為了快速有效推進工資協商,泉州市建立起一支規模為200人,覆蓋市、縣、鄉鎮的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協商代表現場觀摩、召開交流研討會等形式,抓好勞資管理人員、企業經營者、職工代表以及指導員的協商能力和水平提高,保證工資集體協商質量。傅福榮説:“有一支穩定的指導員隊伍,有助於解決企業工會幹部和企業行政方‘不敢談’‘不會談’‘不願談’等問題。”
今年5月,泉州市相關部門決定聯合開展區域性和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示範點工作,並出臺示範點的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程序規範等工作的量化評價標準,進一步保障已有的和新簽訂的工資集體合同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