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記者璩靜)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通知《關於切實提高農家書屋使用率的通知》,禁止用捐贈的出版物作為政府組織統一採購配備的農家書屋的出版物。各部門或單位捐贈的出版物可納入農家書屋作為補充,但是不能以此減少和降低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所規定的出版物數量與質量標準。
新聞出版總署“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農家書屋工程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農家書屋工程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規定,做到專款專用,按規定的支出範圍使用專項資金。
根據通知,農家書屋每週開放時間一般不得低於5天,每天開放時間不低於4個小時,有條件的地方要做到天天開放。使農家書屋做到門常開、人常在,實現自主管理、村民共享,真正把農家書屋辦成農民群眾的文化家園。此外,在農家書屋外部醒目位置張貼每週開放天數和每天開放時間,以方便農民群眾借閱,並接受村民監督。
通知要求,各級農家書屋工程建設部門要為農家書屋選配具備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熱心公益事業的管理人員,使其熟練掌握出版物管理、分類、上架、借閱等相關業務,更好地為農民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