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新華社記者 鄒偉、周英峰)9月21日,公安部、工信部、工商總局、安監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發佈公告,要求進一步加強互聯網易制毒化學品銷售信息管理。
五部門的這次統一“亮劍”行動,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什麼要加強網上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對非法交易信息將如何遏制?未來還會有哪些進一步的監管舉措?圍繞上述問題,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防範“網絡毒禍”刻不容緩
問:常常聽説,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沒有易制毒化學品,就沒有毒品”。這句話應該怎麼理解?
張新楓:我們所説的“易制毒化學品”,指的是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於製造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的化學原料和配劑。我們國家現在列入管制列表的有三大類24種。其中,第一類是可用來製造毒品的原料,有13種;第二類和第三類的絕大多數是可用來製造毒品的化學配劑,分別有5種和6種。
易制毒化學品在工農業生産和日常生活中會經常用到,可一旦流入了非法渠道,又有可能被用來製造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等是從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冰毒、搖頭丸等是人工合成的毒品,但它們有一個共同地方,就是製造過程都離不開易制毒化學品。從這個意義上説,要從源頭控制毒品産量,降低毒品危害,就必須對這三大類24種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制。
問:五部門聯合發佈的公告,監管矛頭針對的是互聯網。當前,網上走私販賣易制毒化學品犯罪的形勢怎樣?
張新楓:我舉個例子。被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中,有一種叫做羥亞胺,許多人也許不知道,它是製造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的重要原料。在我們國家,羥亞胺的合法生産企業目前只批准了1家,而且到現在也還沒有投産。但你搜索一下就會發現,網上有關的銷售信息有20多萬條。
羥亞胺只是一個縮影。近些年來,互聯網、電子商務發展很快。互聯網的一個特點是開放、匿名、沒有國界,許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這一點,把互聯網變成了發佈易制毒化學品買賣信息的重要平臺,網絡交易也成為易制毒化學品買賣的重要渠道。
今年8月,山東公安禁毒部門就破獲了一起案件,抓獲了42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了300多毫升的新型毒品“神仙水”。這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陳某、李某,在網上發展販毒的下線,收集學習制毒的技術,購買制毒的原料和設備,又通過網絡販賣製造出來的毒品,收取販毒資金。可以説,足不出戶就實現了制毒、販毒。
嚴峻的形勢提醒我們,要想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來制毒,就必須加強對互聯網的監管,規範網上發佈易制毒化學品銷售信息的行為,及時切斷網上走私販賣這個非法渠道。
網上監管重點是切斷聯絡渠道
問:以往,政府部門對易制毒化學品採取了哪些監管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張新楓:近些年來,在各級禁毒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地的公安、商務、工商、安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採取了多種措施,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取得的成效是比較明顯的。
一是制定頒布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等10多部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管理法律體系覆蓋到了所有環節、涵蓋到了所有行為。
二是強化了日常監管,嚴格許可證、備案證明制度,組織開展了對醋酸酐、羥亞胺、麻黃鹼以及復方製劑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檢查,積極探索了信息系統、行業協會、信用等級等管理手段。
三是加大了打擊力度,成功破獲一批特大制販易制毒化學品的案件。據統計,2006年到2009年,全國一共破獲易制毒化學品案1554起,繳獲易制毒化學品3814噸。
四是加強了國際合作,積極參加國際專項行動,簽署了中荷、中歐合作文件,深入開展進出口國際核查。2006年到2009年,通過國際核查停止2238噸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口。
問:跟過去不同的是,這次強調的是網上信息監管。您覺得,公告會從哪些方面發揮作用?
張新楓:網上非法交易,就是説不法分子把網絡作為聯絡平臺,完成交易還是要回到現實世界中來。所以,網上監管的重點就是要切斷聯絡渠道。這次發佈的公告,主要規定了四方面內容:
一是提高網上銷售信息發佈的主體資格。規定只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産、經營許可證或備案證明的企業,才允許在網上發佈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信息,個人排除在外。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在網上發佈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信息。
二是加強對上網銷售信息的審查。要求網站的主辦者和接入服務商在發佈易制毒化學品銷售信息前,加強對主體資質和信息內容的審查,發現有違法信息,一律不得發佈。
三是加強對已發佈信息的檢查清理。按照“誰發佈、誰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網站接入服務商和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網上信息的監管,及時清理、過濾違法的銷售信息。
四是加大查處力度。任何單位、個人一旦違反規定,工商、安監、食品藥品監管等主管部門將依法給予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給予嚴厲打擊。
可以説,這四個方面是相輔相成的,形成了對互聯網易制毒化學品銷售信息的全面監管。
強化監管還要做到“四個結合”
問:從國際上來看,對互聯網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有哪些措施?對我國有哪些啟示?
張新楓:這些年來,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販賣易制毒化學品的形勢嚴峻,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國際麻醉品管制局都呼籲,各國要關注這一犯罪的新趨勢,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2008年,美國專門出臺了《瑞恩·海特網上藥房消費者保護法案》,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互聯網銷售含有易制毒化學品的處方藥。
我們國家這次發佈公告,為相關部門加強對利用互聯網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打擊網上非法販賣易制毒化學品提供了法律依據,對有效遏制犯罪活動一定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問:除了發佈公告,近期還會有哪些具體的措施?
張新楓:公告發佈後,近期我們還將開展兩項工作:
第一項是開展對公告的集中宣傳活動。國家禁毒委、公安部將聯合工信部、工商總局、安監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通過主流媒體、五部門政府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發佈相關的信息,解釋有關的規定,努力擴大公告的知曉面。
第二項是組織開展集中清理網上易制毒化學品銷售信息活動。在全國範圍內,將組織企業自查自糾,集中清理網上易制毒化學品的違法銷售信息,切斷網上走私販運的渠道。
問:易制毒化學品的現實需求很多,但又要防止被非法使用。未來,我們打算怎麼進一步強化監管?
張新楓: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是一項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也是一項服務企業和群眾的工作。這就要求我們,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做好“四個結合”:
一是管理與服務有機結合。在保證不流入制毒渠道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服務、方便企業和群眾,寓管理于服務之中。
二是管理與打擊有機結合。通過管理髮現案件的線索,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打擊發現並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強化管理。
三是管理與創新有機結合。積極探索和推廣行業協會、信息系統、信用等級等管理手段,大力推進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創新。
四是管理與國際合作有機結合。密切結合國際禁毒鬥爭形勢和國際社會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做好國內與國際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