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0月6日電(記者江國成、李靖、劉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6日説,去年哥本哈根會議之後,為積極推進氣候變化談判進程,根據許多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要求,今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不但增加了190多個締約方談判的次數,還多次安排小範圍的磋商。
解振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去年年底舉行的哥本哈根會議最後達成了一個沒有法律效力的協議。這是一個政治協議,是各方達成的一個政治共識。“但是據我們了解,有幾十個國家對哥本哈根協議是不贊成的”。有些人不是很滿意,認為這個過程不是公開透明,也沒有體現廣泛參與、協商一致的原則。
他説,哥本哈根協議之後現在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要吸取哥本哈根會議的教訓,遵循公開透明、廣泛參與、協商一致的原則,發揮締約國的作用,通過大家的努力,達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有法律約束力的一個協議;另外一種意見是認為190多個締約方坐在一起談判,不容易達成一致結果,不如搞小範圍磋商,形成一種共識或意見。對此,廣大發展中國家不贊成。
據解振華介紹,哥本哈根會議結束之後,中國政府致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和丹麥首相,解釋中方立場,提出要吸取哥本哈根會議的教訓,要遵循公開透明、廣泛參與、協商一致的原則,加大談判的力度。因此,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將舉行5次締約方談判大會。
他説,為解決發達國家提出的小範圍磋商,提高談判效率的問題,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主張每一次締約方談判前再召開部分國家部長級磋商會,就締約方談判會議上的分歧交換意見,取得共識,進而推動整個氣候變化談判進程。這些談判與磋商方式“既體現原則,又提高了效率”。
今年締約方談判已經在德國、美國、墨西哥舉辦3次。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天津會議實際上是哥本哈根會議之後按照雙軌制舉行的第4次談判,也是今年年底墨西哥坎昆會議之前的最後一次談判會。
解振華説,中國承辦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天津會議表明中國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發揮積極的和建設性的作用。但“我們只是這次會議的承辦,做好後勤服務,沒有要在這次會議上發揮領導作用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