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王立彬)中央地勘基金成立3年來,對社會資金投資地質礦産勘查的拉動比接近1:10,成功實現一批找礦突破。
記者7日從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獲悉,自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發佈以來,中央地勘基金、省級地勘基金相繼設立,已有24個省(區、市)明確設立了地質勘查基金,資金總規模達130億元。內蒙古自治區累計投入地質勘查專項資金達57億元。近3年來,中央地勘基金髮現煤、鈾、金、鉛鋅等重要礦種的大中型礦産地44處。
目前絕大部分省份實行注入一定規模起步資金,然後每年滾動投入。在資源價格走高情況下,個別省份出現將地勘基金作為政府壟斷勘查市場的傾向。對此,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偉表示,這種做法與設立勘查基金的初衷相違背,將影響地勘單位積極性。“中央地勘基金不與民爭利,更不壟斷礦權,基金項目做到普查階段,基金就將退出。”
據悉,中央地勘基金正積極探索退出機制,現在已有4個中央地勘基金投資合作項目開始進入基金退出程序。對於地勘基金全額出資項目取得成果的,由國家出讓礦業權的方式退出,相關收益按規定比例分成;對於合作項目,基金通過權益轉讓方式退出,相關合作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中央地勘基金髮揮銜接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礦産勘查的紐帶作用,加強社會資本引導拉動。除國家統一部署項目外,不參與投資社會資本願意獨立承擔風險的勘查項目,避免對社會資本産生擠出效應。”程利偉説,初期的基金投資,分擔了社會資本的風險,是一次投資拉動。找礦有了成果,基金退出,社會資本追加投資,又形成了一次拉動。因此退出機制也是對社會資本的二次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