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宜昌10月9日電(記者劉紫淩、馮國棟)10月9日,三峽工程175米蓄水已進行至水位線168米以上,三峽水庫呈高水位運行。長江海事部門已就此發佈通告:凡航行長江幹線三峽庫區的船舶,其水線以上船舶實際最大高度與跨河建築物所在地當時水位(吳淞高程)之和不得超過192米,否則不得通過三峽庫區所有跨河建築物。
據了解,三峽水庫水位升高,使庫區部分河口水域橋梁、電纜等跨河建築物的通航尺度受限。為確保高水位運行期間船舶安全,必須對超高船採取限高措施。按175米蓄水的標高,船舶通過跨河建築物凈空高度若小于17米就能安全通過。
宜昌海事局已將限高通告告知船方,要求超高船舶採取降低桅桿等措施控制船舶水線以上的實際高度,並報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備案。船舶應在每次開航前進行檢查,確保高度控制在安全高度內。
凡船舶水線以上高度超過最大控制高度規定的船舶,各海事管理機構一律不予辦理船舶簽證。對於未採取安全航行具體措施的超高船舶違規航行的,海事管理機構將按有關規定上限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