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楊維漢、許進舉)最高人民法院15日透露,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全國法院一審以涉黑罪名定罪審結的案件共1709件18453人。已審結生效的案件共1082件9930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有4610人,重刑率為46.42%。重刑率高出同期法院判決的全部刑事案件30.13%。
據了解,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4年多來,各級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加大力度。據統計,全國法院一審受理以涉黑罪名起訴的案件共1861件20291人。其中,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起訴的案件共1813件20205人,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起訴的案件共48件86人。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當前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最高人民法院認真分析了黑惡勢力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指導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加強審判指導,不斷完善法律武器和創新工作制度以及正確運用“寬嚴相濟”政策,重點打擊那些盤踞在農村地區和事關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同時,法院還將通過進一步凈化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為經濟社會的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