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浙江省要求省市縣三級要逐步建立排污權儲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0月17日電(記者岳德亮)為加強對排污權交易市場的調控,促進減排工作,浙江省政府指出,省、市、縣三級要逐步建立起排污權儲備。

    記者17日從浙江省政府公佈的《浙江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暫行辦法》中發現,今後該省的政府或有關部門可以向市場購入排污權用於儲備,各級財政可安排一定的排污權儲備資金。政府或有關部門儲備的排污權,可直接入市出售以調控市場或用於保障重大項目建設。

    浙江省社科院的有關專家表示,這項政策的出爐主要基於浙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污染壓力進一步加大,部分流域污染問題突出。

    據了解,2007年11月,浙江省的嘉興市在全國率先推行排污權交易,新建項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COD和二氧化硫,必須是從老企業通過減排工程削減下來的。2008年,嘉興市又率先掛牌成立了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一部地方性法規指出,從2009年1月1日起,逐步推進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有償使用和轉讓。

    辦法規定,排污單位的初始排污權指標由負責該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技術規範進行核定,並經公示後確定。排污單位破産、關停、被取締或遷出本行政區域,其初始排污權指標無償獲得的,由政府或有關部門無償收回,作為排污權儲備。

    浙江省政府還指出,排污單位出現排污權指標閒置的,閒置期如果超過一年,要向核發排污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閒置期超過三年的,其閒置的排污權指標由政府或有關部門回購。 

 
 
 相關鏈結
· 第4屆中國國際清潔能源與環保産業展覽會在杭州開幕
· 美國環保署署長:廣州“亞運環保”努力卓有成效
· 周生賢:探索環保新道路 深化區域聯防聯控新機制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