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張曉松)質檢總局20日召開聽證會,就2010版《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徵求意見。聽證會上,來自社會各界的代表們普遍關注細則中有關企業自檢的內容,並就此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近年來,嬰幼兒配方乳粉屢次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為進一步嚴格生産許可審查,自2008年起,質檢總局組織對2006版《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進行修訂。
據質檢總局食品生産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形成的新版《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結合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的具體特點,就生産許可條件審查的內容進行具體規定和規範,較以前版本更明確、更具體、更嚴格、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
在20日召開的聽證會上,來自乳品生産企業、行業協會、基層質監部門、檢驗機構、院校、政府部門和消費者代表20多人,就新版細則的適用範圍、生産許可條件審查、生産許可檢驗和其他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其中對企業自檢方面的內容關注度較高。
新版細則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應對産品自行檢驗,檢驗項目包括蛋白質、維生素、菌落總數、食品添加劑、三聚氰胺等各類指標共64項。為此,企業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
對此,既有代表認為自檢項目過多,如對礦物質的檢測必要性不大;也有代表認為,自檢項目還不夠,如抗生素等其他一些物質也應納入檢測範圍。
有代表認為,沒有好的原料,就不可能生産出好的産品。因此,企業自檢的重點不應放在産成品上,而應放在原料上。
有代表提出,企業自檢固然重要,但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管同樣重要。新版細則應進一步強調行政監管的作用,即使是企業自檢也應在政府部門指導下開展。
有代表提出,強調企業自檢有可能增加企業成本,成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漲價的理由,並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同時也會削弱國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市場競爭力。
質檢總局食品生産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質檢總局將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反復論證各項條款,于近期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