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擴大車船稅徵稅範圍體現稅負公平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何雨欣、周婷玉)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擴大了車船稅的徵稅範圍,不再按車船是否應登記確定是否納稅。
根據現行條例,車船稅的徵稅範圍是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而不需要登記的單位內部作業車船不徵稅。
“車船稅是一個財産稅,從稅負公平出發,不論車船是否應向管理部門登記,都應納入徵稅範圍,這次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進一步完善了徵稅範圍。”相關專家指出。
草案規定,擁有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所列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作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車船稅。
根據草案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車船稅的納稅範圍為乘用車(按發動機排氣量分檔)、商用車(包括客車和貨車)、其他車輛(包括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