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內瓦10月25日電(記者楊京德)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團大使何亞非25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重審政府間工作組會議上發言時,對人權理事會工作予以肯定,認為該理事會成立4年多來,總體運轉良好,較好地執行了建章立制決議的各項規定。
何亞非強調,中方高度重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重審工作,因為這是人權理事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一步,關係到人權理事會的長遠健康發展。他指出,此輪重審的目的應是提高人權理事會工作效率,使其更加符合人權理事會建章立制決議的要求以及聯大決議所確定的原則和精神,以更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的方式,促進和保護人權。
何亞非表示,此輪重審不是改革,而是有針對性地改進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關討論應圍繞建章立制決議框架展開,不應就此重開談判,打破各方達成的微妙平衡。
他説,截至目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已通過427個決議、決定和主席聲明,為促進和保護各項人權發揮了積極作用。國別人權審查機制已完成審議近139個國家的人權報告,為各國平等對話、取長補短提供了一個重要平臺。同時,人權理事會在處理緊急人權問題上也發揮了積極作用,已就糧食危機、金融危機、海地局勢等舉行了13次特別會議。
何亞非指出,人權理事會的工作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首先,特別機制工作和非政府組織參與存在明顯違反授權和議事規則的問題;第二,原人權委員會的頑疾政治化、選擇性和雙重標準問題在各種場合仍有反映,對話與合作氣氛不足;第三,對經濟、社會、文化和發展權問題重視不夠,存在厚此薄彼現象。
何亞非説,中方期待在人權理事會建章立制決議框架的前提下,與各方就有關建議進行深入討論,達成共識,以促進人權理事會的健康發展,為逐步實現促進和保護人權的神聖目標而共同努力。
根據聯大有關決議規定,人權理事會應在成立5年後進行一次審議,評估人權理事會的工作和運作。此次工作組會議于10月25日至29日在日內瓦舉行,人權理事會將於2011年上半年通過重審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