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0月26日電(記者陳剛)緊急避險系統能最大限度地為倖存礦工提供生存的環境和條件。記者26日從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這個省已要求煤礦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建立三級緊急避險系統,並於2013年年底前所有礦井全部完成系統建設。
礦難發生後,由於冒頂、水災等情況,緊急避險系統的避險所、救生艙能最大限度地為倖存礦工提供生存的環境和條件,解決他們的吸氧、喝水、通信等問題。江蘇省要求煤礦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建立三級緊急避險系統:一要為井下作業人員配備隨身攜帶的自救器;二要在採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區域設置移動式救生艙或建設臨時避難室,配備一定數量的食物、飲水和呼吸支持系統;三要在採區上下山附近或井底車場建設固定式避難所。
按照要求,江蘇省將於今年底前完成試點建設,2012年年底前,所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易燃發火礦井全部建成緊急避險系統;2013年年底前,所有礦井全部完成緊急避險系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