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0月26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環境保護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局環保署26日在北京簽訂新的《空氣污染防治合作的安排》,訂定雙方未來5年的合作範疇。
新的合作安排由環保部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徐慶華和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王倩儀簽訂。
王倩儀錶示,環保部與特區政府環保署過去一直保持緊密的合作關係,此次雙方簽訂新的合作安排,訂定了由2011至2015年的合作範疇。
據介紹,自2005年以來,國家環保部與特區政府環保署連同香港理工大學合辦多場有關管制車輛排放的工作坊,邀請了內地、香港和海外專家出席,就備受國際關注的空氣污染課題交流經驗。此外,雙方還就特定的空氣污染管制議題開展合作與交流。
國家環保部與特區政府環保署認同這些交流工作的成效,並同意簽訂新的合作安排以進一步加強合作。
新的5年工作大綱涵蓋範疇包括:管制新車輛和現有車輛的排放;管制車輛燃料;交通管理措施,例如為環保車輛標簽、設立低排放區;開發車輛排放模型和編制車輛排放數據;防治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光化學臭氧污染;沙塵暴通報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