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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災大樓工程建設等情況均已查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11月17日電(記者楊金志、鄒偉)記者從17日上午召開的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上獲悉,發生火災的膠州路大樓工程建設涉及的總包、分包、施工、監理等有關情況均已查明。事故調查組表示,將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嚴肅追究事故責任,深刻總結事故教訓,推動整個安全生産工作。

    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在會議上説,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上海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同志和上海市市長韓正同志在第一時間率領市委、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有關部門人員趕赴事故現場,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組織滅火、搶救、救治和善後等各項工作。整個搶險救援工作是及時、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還成立了高層次的事故善後處置領導小組,各項善後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進。

    記者在會議上獲悉,“11·15”火災發生時,上海膠州路728號大樓正在實施今年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節能綜合整治項目。靜安區建交委2010年9月通過招投標,確定工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靜安區建交委選擇上海市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監理工作,上海靜安置業設計有限公司承擔項目設計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業分包情況為: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給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設方案經公司總部和監理單位審核,並得到批准;節能工程、保溫工程和鋁窗作業,通過政府採購程序分別選擇正捷節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鋁門窗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駱琳説,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這起事故還暴露出五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産後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駱琳表示,這起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違規生産建設行為所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説,事故調查組的全體同志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和態度,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給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一個交代,給全社會一個交代。同時,還要深刻總結事故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整個安全生産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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