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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房抵押融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11月25日電(記者 李松)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重慶市,已在全市範圍內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房等農村“三權”抵押融資。

    記者從重慶市政府獲悉,重慶推行農村“三權”抵押融資,其目的是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及林權抵押融資為突破口,探索解決農村金融服務的制度性缺陷,緩解貸款難、促進城鄉金融服務均等化。

    根據新出臺的《重慶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及林權抵押融資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用於抵押的土地將由之前僅限于流轉的土地,擴大到所有農村承包經營權土地;抵押的農房價值,將同房屋及其佔用的土地一併評估。在評估時,應考慮轉讓的市場價格或復墾産生地票的交易價格;用於抵押的林地不僅包括商品林,還包括一般公益林。

    據了解,重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房抵押融資時,其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由其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金融機構在處置抵押物時,可以依法拍賣、變現和流轉等。

    為防止農村“三權”抵押融資時,出現農民流離失所和金融機構壞賬風險等問題,重慶市建立了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即通過市、區縣兩級財政資金補助、申請中央支持等方式成立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目前首期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為5億元,主要用於對金融機構因開展農村産權抵押融資産生的損失進行補償,補償比例最高不超過損失額的30%。對可能出現流離失所危險的農民,該專項基金也將發揮及時救助作用。

    同時,對農村抵押房屋“變現難”等問題,重慶將完善農村金融仲介服務體系,發展農村資産評估機構和農村資産交易平臺,建立承包地經營權、林權、農房抵押登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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