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26日電(記者李爍)2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據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佩信等。
此前,經公安機關連日偵查,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靜安區建築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相關負責人對“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負有重大責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