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27日電(記者 許祖華)首屆免費師範畢業生將於2011年暑期畢業,陜西省日前就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出臺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免費師範畢業生一般回生源省內中小學校任教,履行國家義務。免費師範畢業生在中小學校服務期限為10年,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和鄉鎮及陜西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校任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陜西省在實施辦法中規定,有關部門應統籌規劃,做好接收免費師範畢業生的各項工作,切實為每一位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陜西省教育廳將統一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校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校教師編制定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範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市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空缺編制指標或採取先進後出的辦法安排免費師範畢業生,必要時可設立專項週轉編制,確保免費師範畢業生到中小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免費師範畢業生不參加各類形式的事業單位招考,通過以下方式與中小學校進行雙向選擇,簽訂《免費師範生就業協議書》,列入免費師範生編制計劃並按就業協議發放《就業報到證》:在省內或跨省區自行選擇中小學校,但須經師範大學同意,生源省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在省教育廳組織的就業招聘會或經省教育廳同意由學校組織的就業招聘會上選擇中小學校;在省教育廳公佈的免費師範畢業生崗位需求計劃範圍內選擇中小學校;未簽訂就業協議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派遣前由省教育廳在省內協調安排;仍未落實崗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由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
實施辦法還規定,到縣級以上地區中小學校就業的免費師範畢業生,由各市教育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中小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免費師範畢業生在農村中小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範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提供週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