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1月29日電(記者 朱國亮)甘肅省政府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建立長期有效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
在日前下發的《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穩定市場價格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中,甘肅省政府明確要求甘肅省財政廳、民政廳等部門要在落實現行低收入群體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項援助措施的基礎上,建立長期有效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規定時期內超過規定上漲幅度時,啟動聯動機制,對低收入群體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為穩定市場價格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甘肅省政府下發該通知,提出了13項措施,包括大力發展農業生産、穩定農副産品供應、降低農副産品流通成本、保障化肥生産供應等。建立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是其中的一項措施。
甘肅省政府還決定,從2010年11月1日起,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給予5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其中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20元,一次性補貼100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10元,一次性補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