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長紀寧7日説,我國應該主要通過堅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建立健全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等8大類措施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她在發展改革委和中國網聯合舉辦的“十二五”規劃建言獻策在線交流中説,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收入分配問題,多次提到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當前,我國要堅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這是(民眾)獲取收入的源泉,能夠為城鄉居民的增收打好基礎。”
她認為國家應建立健全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使勞動報酬的增長能夠同勞動生産率的提高同步。此外,國家應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以縮小行業收入差距。
紀寧説,國家還應千方百計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統籌城鄉發展,不斷縮小城鄉收入的差距;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城鄉居民增加轉移性收入;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增加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我想通過這些綜合措施,能夠縮小目前的居民收入差距。”紀寧説。
在談到貧富差距的問題時,紀寧説,造成貧富差距、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應該説是基本國情、發展階段,還有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交織、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結果。
她説,我國幅員遼闊,地區間的自然條件和資源稟賦差異很大,客觀上就形成了發展條件好的地區發展快一些,收入增加得快一些,發展條件差的地區,發展和收入的增長都比較慢一點的情形。這是造成區域間收入差距過大的一個原因。我國城鄉經濟二元結構使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此外,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隨著市場競爭機制的引入,收入分配主要按要素貢獻的原則來確定,而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競爭能力有強有弱,所以也不可避免導致收入差距的擴大。
她認為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包括收入分配製度還不健全,相關領域改革不到位。從初次分配看,我國的市場機制還不健全,資源配置和要素價格形成機制中非市場因素的干擾比較多。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不夠完善,導致勞動者報酬偏低,要素價格形成機制不夠合理,企業參與分配的行為還不規範,政府作用還不到位等;從我國再分配調節體系方面來看,財稅的調節作用還不到位,稅收制度及財政支出結構還有待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沒有全面建立。這些都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