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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耕地紅線 確保糧食安全:堅守13億人糧食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堅守耕地紅線 確保糧食安全
——我國堅守13億人糧食安全的生命線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記者 王立彬)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在我國糧食生産實現“七連增”之際,更要反復強調民以食為天、糧以地為本的道理。“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就是堅守13億人糧食安全的生命線。”

    誰來養活中國人:從耕地保護破題

    這是個曾經轟動全球的問題:一方面,中國人口增加、消費結構改善,糧食需求將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中國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迅速減少。在這“一增一減”情況下,誰來養活中國?——上世紀末,美國世界觀察研究所所長布朗發表的這篇著名文章,題目就是《誰來養活中國》。

    2010年12月16日,徐紹史在2009年度土地執法檢查集體約談會期間對記者説,2009年度與2008年度172個城市同口徑相比,違法用地宗數、違法佔用耕地面積分別下降18%、51.57%;違法用地宗數佔新增建設用地總宗數的比例、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分別下降4.54和6.81個百分點。“在加大投資力度,擴內需、保增長的2008、2009年度,我國耕地減少勢頭被持續遏制。”

    糧食總産量取決於耕地面積和糧食畝産量。從1996年到2003年,中國耕地從19.5億畝降至18.5億畝,7年減少1億畝,受耕地減少等因素影響,新世紀前三年,全國糧食産量持續下降。

    2004年,新世紀第一個“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發佈,確保糧食安全生命線,堅守耕地紅線成為全社會共識。

    200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建立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2008年起,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與國家統計局啟動省級政府履行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層層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浙江舟山等地還開展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試點。

    “十一五”期間,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批准17.07萬公頃,其中耕地8.92萬公頃,依法核減不合規用地申請3.13萬公頃,其中耕地1.26萬公頃。 通過執行建設項目與補充耕地挂鉤,2006-2009年,全國補充耕地1600多萬畝,多於同期建設佔用的1250多萬畝耕地。除少數國家重大工程,97%以上建設項目實現“先補後佔”,耕地佔用“倒逼機制”,迫使工程建設單位不佔或少佔耕地。

    通過多種有效措施,“十一五”期間,全國耕地減少過快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15.6億畝以上。

    突破“兩難處境”重圍:農地整治

    2010年,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與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湖北、廣西等省(區)簽訂協議,計劃投資1000多億元,支持各地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範建設,用五年左右時間整治土地6000多萬畝,補充耕地約1000萬畝,提高糧食産能200多億斤。上述工程將為“十二五”期間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糧食産量穩步增長創造重要的基礎條件。

    “既要保護糧食安全的耕地基礎,又要確保經濟發展的用地需求。要突破這個兩難處境,在節約、集約用地、不佔少佔耕地的同時,必須節流與開源並舉,想方設法增加耕地面積。”徐紹史説。

    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實行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一方面大力開展土地整治,建設高産穩産農田;一方面著力實施重大工程和示範建設,發揮綜合效益。

    2008年以來,國土資源部會同財政部相繼在吉林、新疆、寧夏、黑龍江、青海、湖南、湖北、雲南和河南等國家糧食核心産區和後備産區,以及汶川地震災區實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截至目前,聚合各種涉農涉地資金,全國整治土地6000多萬畝,新增耕地2000多萬畝,同時使農田産出率普遍提高10%-20%,生産成本普遍降低5%-15%,建成了一批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高標準、成規模的基本農田,農業生産條件顯著改善。

    “米袋子”的根本是農民的“錢袋子”

    在四川成都、廣東佛山等地,政府支持設立的耕地保護專項資金,每年對農民給予每畝200到500元的經濟補貼,這是以經濟手段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積極性,構建耕地保護經濟補償機制的最新探索。

    自古以來,土地猶如農民的生命,然而最愛惜耕地的農民,也曾一度任憑耕地荒蕪,大面積撂荒甚至想方設法把農地變成經營性用地。保護好耕地,歸根到底要調動農民積極性,積極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切實維護農民權益,推進徵地補償新標準實施。

    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調整一次。

    為進一步深化徵地制度改革,建立徵地補償安置長效機制,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等有關要求,在總結“十五”期間改革試點成效基礎上,國土資源部選擇天津、重慶、瀋陽、武漢、長沙、成都和唐山、杭州、佛山、南寧、西安等11個城市作為新一輪徵地制度改革試點城市,重點在縮小徵地範圍、完善徵地補償機制、拓展安置途徑等方面進行深入的改革探索,逐步建立徵地補償安置長效機制。

    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要求,各省(區、市)開始制訂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至今年9月,全國已有28個省份公佈實施了新的徵地補償標準,補償水平普遍提高20-30%,有的省份提高1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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