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2月19日電(記者江毅)記者從四川省政府新聞辦了解到,“12·5”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呷烏山的山地灌叢草地火災,經甘孜州森林公安局和道孚縣公安局立案偵查,起火原因已經查明,為當地一名6歲男孩玩火點燃枯草引發。
經查,2010年12月5日10時左右,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村民她姆(火災中遇難)帶領其3個小孩前往呷烏山協麥(小地名)維護自家的經幡叢(給經幡桿子加固,以新換舊經幡),並帶有火柴和絮巴(絮巴係幹柏樹葉製作而成,按當地風俗,熏煙用)放置於經幡叢邊地上。12時許,其子益某在距經幡叢東側6.3米的地方玩耍火柴,將枯草引燃。她姆發現後立即撲火,但未能控制火勢。12時20分許,引發了山地灌叢草地火災。
經查實:益某案發時僅有6歲多,未滿14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定,益某的年齡屬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範疇,故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17日,火災中受重傷的一名女傷員在四川省醫院去世,至此“12·5”道孚縣山地灌叢草地火災遇難人數已增至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