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記者衛敏麗)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201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正式下發,對孤兒安置、基本生活、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政策措施作了全面安排和系統規範,標誌著目前我國孤兒福利保障體系已全面建立。
據介紹,民政部、財政部又聯合下發《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中央財政安排25億多元專項資金補助各地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其中,對東、中、西部孤兒每月分別補助180元、270元、360元。
同時,孤兒最低養育標準逐步落實。據了解,寧夏率先在全區建立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內蒙古區級財政專項列支孤兒保障經費。山東威海、濟南、煙臺等地市、縣兩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落實孤兒最低養育標準,並列支工作經費。
此外,“明天計劃”、“重生行動”、腦癱兒童康復、艾滋病致孤兒童保護等專項工作繼續實施。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山洪泥石流自然災害致孤兒童得到妥善安置,成年前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補貼。
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 部署加強孤兒保障工作
回良玉強調要建立健全孤兒保障制度,促進孤兒身心健康成長
12月3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出席會議並講話。新華社記者 龐興雷 攝
國務院12月30日召開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會上強調,加強孤兒保障工作,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孤兒保障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時代發展作出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大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孤兒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孤兒保障各項任務,確保相關政策措施惠及每一個孤兒,促進孤兒身心健康成長。>>>詳細閱讀
人民日報評論:讓孤兒能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地生活
孤兒是社會上最弱小、最困難的群體。黨和政府歷來關心和重視孤兒福利事業。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孤兒福利事業取得了長足進展,孤兒生活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但總體看,孤兒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保障水平還有待提高。
為了讓廣大孤兒更多分享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更加健康幸福成長,國務院辦公廳日前正式下發《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維護孤兒基本權益,使其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嚴。2010年中央財政已下達25億元專項補助資金用於為全國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補助,這意味著孤兒問題已經提到我國政府最高層的議事日程。建立孤兒保障制度,由政府承擔起孤兒養育的主導責任,標誌著中國的兒童福利事業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