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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舉措推進災後重建 受災戶有望節前入新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3日電(記者 涂洪長)元旦前夕,福建泰寧縣朱口鎮朱口村災民李春梅搬進了新居:一幢三層小別墅,徽派風格的粉墻黛瓦。去年6月,李春梅的家在洪水中被沖毀,得益於福建省大投入、高效率的災後重建,李春梅和洪災中失去家園的鄉親們在春節前都有望搬進新居。

    李春梅所在的朱口鎮神後垅,總共300戶,其中一半為福州市對口援建,援建過程實行軍事化管理,24小時輪班施工,目前新房建設已全部完成,受災群眾正陸續搬遷。“房子總價22萬元,扣去政府補助,自己需自籌5萬元首付。”李春梅説,餘款13萬元由政府協調向銀行貸款,月供1500元,“問題不算大”。

    2010年,福建多次遭受洪水和颱風襲擊,特別是6月中下旬發生的暴雨洪澇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災後重建任務繁重。福建省在去年7月初制定了農村住房災後重建實施方案,要求上半年受災的,原則上在半年之內完成重建;下半年受災的,原則上春節之前完成重建。

    據統計,截至2010年12月31日,福建全省已進城購房、完工搬遷和正在搬遷共20395戶,佔全省農房災後重建總戶數的65.0%。其中,進城購房1481戶、集中重建已完工搬遷和正在搬遷10925戶、分散重建已搬遷7989戶。

    根據安排,福建省政府對一般重建戶給予每戶1萬元補助,對特困戶給予每戶1.5萬元補助,市、縣政府相應安排補助資金;同時,對受地質災害威脅居民搬遷集中重建和受災倒房戶異地集中重建戶,省政府給予每戶5000元補助;對重建戶,免收徵地管理費、耕地開墾費等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為籌措災後重建資金和保護耕地,福建省還規定,受災的農戶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搬遷後,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組織實施舊宅基地復墾,新增耕地指標可在全省範圍內有償轉讓,所得收益用於農村住房災後集中重建。截至去年11月30日,已有1236畝舊宅基地復墾指標掛牌交易成功,交易金額2.436億元。

    同時,對重災區開展對口支援。福州援建三明8個集中重建點,廈門援建南平13個集中重建點和5個社會事業重建項目,龍岩組織市直部門和企業對口支援受災鄉鎮。

    福建省副省長張志南表示,農村住房災後重建不是簡單的重建,而是要通過重建,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培育新的農村生産生活方式,推進城鄉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人口適度聚集,為全省農村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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