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月10日電(記者 華春雨)記者從10日于海口召開的201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獲悉,我國今年將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朝覲工作,研究制定朝覲事務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文件。
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介紹,2011年,我國將繼續推進朝覲事務規範化、機制化、常態化管理,完善並推廣朝覲網絡報名排隊辦法,改進體檢和醫療服務工作,促進朝覲帶隊工作規範化、專業化,細化朝覲工作組織程序,切實提高朝覲工作總團和帶隊幹部的管理、服務水平。
此外,今年國家宗教事務局還將著手起草《朝覲事務管理辦法》。
自1985年以來,中國伊斯蘭教協會負責組織中國穆斯林自費前往沙特朝覲。多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加強了對朝覲組織工作的監督管理,並給予許多幫助和支持,使朝覲活動逐步納入有組織、有計劃和依法管理的軌道。
2011年我國將開展多項宗教領域國際交流 倡導宗教和諧理念
新華社海口1月10日電(記者 華春雨)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10日表示,今年我國將積極開展宗教方面的國際交流,倡導宗教和諧理念,擴大我國宗教和諧理念的影響力。
王作安在10日于海口召開的201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2月聯合國首個“世界信仰間和諧周”期間,國家宗教事務局將積極支持中國宗教界倡導宗教和諧的理念和實踐。
此外,王作安還表示,國家宗教事務局今年將積極開展宗教領域的外事交流。其中包括,指導基督教全國兩會赴美國再次舉辦“中國教會聖經事工展”以及“中美基督教高峰論壇”;指導中國道教協會舉辦第二屆國際道德經論壇;與世界“宗教與環保基金會”合作舉辦以“道教與聖地保護”為主題的國際研討會,展示中國道教“崇尚和平、崇尚自然”的獨特文化魅力等。
我國2011年將進一步制定和修訂《宗教事務條例》配套辦法
新華社海口1月10日電(記者 華春雨)記者從10日于海口召開的201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我國將出臺一系列配套規定、辦法,進一步推動《宗教事務條例》的落實。
據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介紹,今年,國家宗教局將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集體宗教活動管理辦法》、《宗教院校教師資格認定和職稱評聘辦法》、《宗教院校學位授予辦法》,修訂《宗教院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辦法》、《宗教事務方面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細則》,以部門規章形式下發實施。
王作安表示,國家宗教局今年還將下發《宗教外事管理規定》,起草《朝覲事務管理辦法》、《宗教院校管理辦法》,並將推動、指導全國性宗教團體完成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辦法的制定工作。
《宗教事務條例》于2004年頒布,200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宗教事務條例》是我國宗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對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王作安:力爭2012年基本完成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工作
新華社海口1月10日電(記者 華春雨)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10日表示,今年將抓緊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工作,這項工作今年要取得實質性進展,力爭2012年基本完成。
王作安是在當天于海口召開的201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作上述表示的。
王作安説,國家宗教事務局去年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聯合下發《關於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受到宗教界歡迎,大多數省區市已經制定了配套方案和實施辦法,並認真推動落實。
王作安強調,把宗教教職人員納入社保,是黨和政府對宗教界人士的關心和愛護,今年各地要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下決心大力推進,把好事辦好,各地要與人社、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協商,根據五部委文件儘早下發實施意見,本著“先易後難、逐步提高”的原則推進。
“這項工作今年要取得實質性的重要進展,力爭2012年基本完成。”王作安説。
2011年宗教工作重在強化管理、規範管理和創新管理
新華社海口1月10日電(記者 華春雨)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10日在海口表示,2011年宗教工作重在強化管理、規範管理、創新管理。
201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10日在海口召開。王作安説,2011年宗教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深入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著力推動依法管理,在制度化、規範化上下氣力,在抓落實、求實效上下功夫,努力促進宗教和諧,為實現“十二五”目標任務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王作安強調,2011年宗教工作重在強化管理、規範管理、創新管理。在管理理念上,要更加重視依法管理;在管理制度上,要更加重視建章立制;在管理主體上,要更加重視宗教團體的作用;在管理方式上,要更加重視以人為本;在管理環節上,要更加重視源頭治理;在管理手段上,要更加重視引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