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月16日電(記者胡星、顏園園)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16日決定,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以推進西藏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工作法制化進程。
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秘書長尼瑪次仁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和形勢任務要求,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需設立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
他説,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要負責西藏有關民族宗教、外事僑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對自治區人民政府提請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有關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回國藏胞等方面的議案進行審議;負責檢查自治區“一府兩院”貫徹實施民族宗教、外事僑務等方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審議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付的有關代表議案。
新成立的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已經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委員會受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大會閉會期間,受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