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根據國務院醫改工作統一部署,財政部會同衛生部等有關部門于近日同步推出了醫療機構財務、會計、註冊會計師審計等五項制度。其中,新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將於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絡試點城市執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
此次發佈的醫療機構財務、會計、註冊會計師審計等五項制度包括:修訂後的《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新制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以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制定印發的《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除了年內啟動新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試點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報表審計指引也都將於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
據介紹,根據醫改意見和實施方案關於公立醫院改革的相關要求,新修訂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充分體現公立醫院的公益性特點,強化了醫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醫療藥品收支核算、醫療成本歸集核算體系、會計科目和財務報告體系、醫院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審計等方面凸顯了一系列重大創新。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這五項制度的實施,有利於推動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醫療機構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預算約束和成本控制,規範業務活動,促使醫療機構運行機制不斷完善;有利於加強政府主管部門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會計監管,避免機構的盲目擴張,從供給方加強醫療費用控制,緩解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利於發揮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監督作用,提高醫院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透明度,推動醫療機構財務信息的陽光化;有利於推動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機制的綜合改革進程。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會同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以及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認真抓好這五項制度的組織實施,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開展系統培訓,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