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再次就有關房地産閒置土地情況下發公告,公佈了廣東、廣西、貴州三省區6宗住宅閒置土地相關情況。
公告稱,由於房地産開發企業自身原因造成且尚未處置的房地産閒置土地總面積近10公頃。其中,廣東省有4塊,分別位於深圳、珠海、佛山市,面積共約8.17公頃。由雄偉發展有限公司承擔的廣東省深圳市“商住混合用地項目”約定開工時間為2005年11月25日,由州瑞林房地産公司承擔的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項目約定開工時間為2005年9月1日,閒置時間均超過2年。其餘4個地塊都沒有約定開工時間。
公告強調,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要求,依法對上述閒置土地閒置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必須徵收閒置費,閒置兩年以上的,必須堅決收回。
去年3月起,國土資源部規定,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開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及閒置土地查處信息。(記者 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