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2日電(記者吳書光、潘林青)山東省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1日發佈通告稱,山東部分地區節日期間有燃放“孔明燈”的習俗,為消除“孔明燈”帶來的安全隱患、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請大家不要製造、儲存、銷售和放飛“孔明燈”。
通告指出,山東省過去多起森林火災是由燃放“孔明燈”引發的。“孔明燈”是以固體酒精等燃料為熱源,通過加熱紙質燈籠內的空氣産生浮力而隨風飄蕩的空飄燈籠。“孔明燈”屬於飄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到風速、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紙制燈罩,一旦飄落到林地極易引發森林火災。
自2010年9月23日以來,山東省累計平均降水量僅有12毫米,比常年偏少85%。根據降水頻率分析,山東省氣象乾旱程度已達特大乾旱等級,為60年一遇。進入防火期以來,山東森林防火形勢嚴峻,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