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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協委員建議解決就業大學生過渡性住房需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武漢2月20日電(記者李鵬翔、廖君)既不屬於城市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請廉租房,又難以獨立支付商品房首付,新就業大學生容易成為城市住房的“夾心層”。湖北省兩會期間,民盟湖北省委員會提案建議,政府不可能針對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出臺專門的住房政策,但可以在梯度住房供應模式中為他們留出一席之地。

    提案建議,政府應在有限的財力下,新建、配建、調節一些面積小的公寓式租賃房,其産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以低於市場價或讓承租者承擔得起的價格,向一些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出租,當規定的年限到期或承租人有商品房支付能力時,退出公共租賃房,以解決這一人群的過渡性需要。

    據了解,武漢市區(三環以內)的商品房均價已突破7000元。武漢市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的月工資多在1500元左右,即使按每月2000元的工資計算,如購買一套面積為80平方米的商品房,繳納的最低首付款是11.2萬元,需不吃不喝不穿不用近5年才能首付一套房子,接下來的30年每月還有3234元的按揭,遠遠超出2000元的月收入,依靠大學畢業生獨立支付已完全不可能。

    此外,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廉租房保障門檻較高、可調控房源不足等問題存在,使新就業大學畢業生這類“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民盟湖北省委員會建議,政府應當逐步將新就業大學畢業生的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和範圍,從而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競爭力。

    建議把公租房建設納入城鎮規劃和其他類型房屋建設的捆綁建設中。在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鎮規劃、商品房建設以及大型企業集資建房中,要有明確的、且有強制性措施的公租房配建比例,原則上不能低於10%,並且在公租房整體數量中規定一定比例用於解決新增大學畢業生住房問題。

    公租房的配建應當在政府主導下進行,統一新建、統一戶型、統一裝修、統一設施,需要者通過申請審核後統一安排,入住者不得變更房屋設施,合理核定租住週期,最多不得超過兩個週期,到時自動騰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要盡可能做到合理佈局、分區興建。政府還可以通過免費出讓土地、提供資金和貸款擔保,或將公共租賃房與商品房用地按比例捆綁出讓,讓開發商統一興建並提供給政府作公共租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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