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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立法·刑法修正案:我國取消13個死刑罪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我國取消13個死刑罪名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周英峰、趙超)備受關注的削減死刑罪名問題終於“塵埃落定”,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個死刑罪名。

    我國現有68個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後,我國的死刑罪名將減至55個。

    “這是我國嚴格限制死刑在立法上邁出的重要一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説,保留死刑、嚴格適用是我國長期以來的刑事政策,但修改法律明確減少死刑罪名,這是1979年新中國刑法頒布以來的第一次,凸顯了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人權的保障。

    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體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説,減少13個死刑罪名,佔我國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應該説,這次我們邁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劉明祥指出,這次取消的死刑罪名,都是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過的,是經過慎重選擇的,傳授犯罪方法罪就是一個在司法實踐中沒有適用過的例子。他同時指出,我國逐步減少死刑是一個穩健做法。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也認為,減少死刑符合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也符合國際上廢除或減少死刑的趨勢,但完全廢除死刑還不現實。牟新生委員説,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正處於社會矛盾的凸顯期,犯罪活動還比較多,因此還不能廢除死刑。

    劉明祥説:“取消部分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會影響社會治安大局。但減少死刑罪名,絕不意味著對犯罪的縱容。”

    據介紹,現在世界上完全廢除死刑的國家有90多個。從目前來看,國外廢除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因此而導致犯罪率上升。

    “預防犯罪的有效性並非越重越好,而是應做到有罪必罰。”劉明祥説,在取消死刑後應加重實際服刑期,以避免“生刑偏輕”。

    為此,刑法修正案(八)還著力調整了死刑與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間的結構關係,嚴格限制緩刑,嚴格限制對累犯以及故意殺人等暴力性犯罪的減刑;適當延長有期徒刑數罪並罰的刑期,最高刑期從20年升至25年。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強調,減少死刑罪名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嚴格把握死刑適用的標準,慎用、少用死刑。“通過嚴格限制死刑的適用範圍到最終完全停止死刑的實際適用,這是最終希望達到的目的。”

我國刑法明確“惡意欠薪”入罪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劉奕湛 趙超)為了保護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規定“惡意欠薪”入罪。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此外,刑法修正案(八)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我國修改刑法規定:75歲老人犯罪不能都“免死”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劉奕湛 趙超)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在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草案的初次審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75歲免死”的條款,可能會對人們起到負面的導向作用,為今後的司法實踐留下後患,因此建議立法必須考慮實際情況。

    而有些網民提出,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們的壽命也逐漸提高,已滿75周歲的人,完全有能力實施特別惡劣的犯罪,如果一律規定從輕,可能導致這部分人群故意犯罪增多。

我國刑法明確處罰組織他人買賣人體器官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劉奕湛 趙超)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相關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也將定罪處罰。

    人體器官移植技術對於終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來説,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質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我國每年有100萬人進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需要腎臟移植;每年有30萬終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臟移植,而這其中僅有大約1%的患者能夠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供體”的短缺導致非法買賣人體器官行為的存在。

社區矯正首次寫入刑法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璩靜)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了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這一概念首次被寫入刑法。

    現行的刑法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刑法修正案(八)則將“由公安機關考察”改為“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同時,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也由原來的“由公安機關執行”改為“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指的是將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等符合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對罪犯進行監督、教育,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

    據司法部介紹,自2009年全國全面試行社區矯正以來,各地累計接管社區矯正人員40多萬人,累計解除矯正20多萬人,社區矯正人員在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的佔接受矯正總人數的0.18%,收到了良好效果,社區矯正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應有作用。

    有關專家表示,社區矯正的推廣既有利於監獄集中資源矯正那些只有在監禁條件下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又可以調動社會力量對罪犯進行矯正和改造,將有效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質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則指出,把社區矯正寫進刑法,實際上是我們在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方面的一個重要改革,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對這部分犯罪人採取更有效的監督管理,也便於這些人更好地融入社會。

我國加重食品安全犯罪懲處力度 最高可判死刑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劉奕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犯罪刑罰力度。

    現行的刑法規定,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從幾年前的蘇丹紅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到最近發生的皮革奶事件,食品安全始終觸動著老百姓的神經,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力度已刻不容緩。

    刑法修正案(八)刪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意味著食品安全犯罪最低也將被判處有期徒刑;對於罰金,也沒有規定數額上限。

    刑法修正案(八)還規定,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同時加大了對生産、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原來刑法中罰金數額限制的規定取消,明確對造成食品中毒事故、人體健康危害的行為,除追究刑事責任外,將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同樣將受到刑罰。刑法修正案(八)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表示,現在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老百姓都離不開吃喝,如果沒有質量保障,老百姓就沒有安全感,因此對食品安全犯罪應該嚴厲打擊。不過,更重要的是要從防範入手,不能等事情發生後再嚴打,而是要完善法律,加強威懾作用,防止此類犯罪的發生。

    修改後的刑法還加重了對生産、銷售假藥行為的刑罰。現行的刑法規定,生産、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將被處以刑罰。刑法修正案(八)則規定,只要有生産、銷售假藥的行為,就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我國修改刑法體現“寬嚴相濟”政策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周英峰)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體現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除了取消部分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還適當延長了有期徒刑數罪並罰的刑期。

    此前的刑法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刑法修正案(八)則將這一規定修改為: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修正後的刑法還增加了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的規定。此前的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刑法修正案(八)則增加規定: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有關專家指出,刑法中增加這樣的規定,有利於真正落實坦白從寬的政策。

    同時,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對未成年人、孕婦及七十五歲以上老人犯輕罪的,應當宣告緩刑。

    現行的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修改後的刑法則規定,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四個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即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我國修改刑法嚴格規範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罪犯的減刑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劉奕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延長了無期徒刑減刑期限,同時對限制減刑的死緩罪犯減為無期徒刑的刑罰期限作出了規定。

    現行的刑法規定,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刑的,不能少於十年。

    刑法修正案(八)將無期徒刑減刑期限改為不能少十三年,同時還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限制減刑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入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

    刑法修正案(八)同時對假釋條件作了相應修改: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我國修改刑法嚴懲涉黑犯罪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劉奕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通過修改刑法條款,加大對涉黑犯罪的刑罰力度。

    現行的刑法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後的刑法將這一刑罰期限提高到七年以上,並處沒收財産。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刑罰期限也相應提高,由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改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由現行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還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進行了描述。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四個特徵:一是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是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是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四是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我國首次將飆車、醉駕為入罪 防範“馬路殺手”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趙超 劉奕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飆車、醉駕列入犯罪行為,並規定了量刑標準。

    近年來,飆車、醉駕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有關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後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酒後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雖比上一年有所減少,但仍是不容忽視的“馬路殺手”。

    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後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準。刑法修正案(八)則增加了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修正案(八)同時規定,有飆車、醉駕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專家指出,我國刑法中規定的交通肇事罪,必須是行為人産生嚴重過失才給予刑事處罰。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規定,只要有醉酒駕車、飆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將用刑法進行處罰。這是立法保護民生的體現,也是立法機關以人為本理念在立法過程中的充分體現。

    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醉酒駕車已經成為一種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的新形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表示,在刑法中增加這樣的條款,肯定會對這類違法犯罪行為起到遏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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