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羅沙)記者27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十一五”期間中國海監船舶累計執行定期維權巡航1668次,航程160萬海裏;出動海監飛機1944架次,8985小時,航程約198萬公里。對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及時、有效的監管。
記者從此間召開的2011年全國海洋廳局長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僅2010年一年,中國海監就發現各類涉嫌侵權違法行為400余起。在組織開展定期維權巡航執法的同時,中國海監還先後實施了多次專項維權執法行動,堅決制止各類侵權違法行為,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據介紹,“十一五”期間中國海監專項維權執法行動主要包括:2006年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專項護航;2007年在南海海域開展了兩次專項執法行動;2008年在南海南沙、中沙被侵佔島嶼巡航執法,釣魚島抵近巡航執法和奧運光纜巡護專項執法;2009年中國南海地質調查專項執法護航,南海東南部調查作業專項護航;2010年對我在南海某海域實施的調查作業實施專項護航,春曉油田周邊海域專項巡護執法,南海開發海上現場作業專項護航,南海某海域開發作業活動專項護航等任務。此外,中國海監對外國軍事調查測量船在我管轄海域活動實施監管,僅2007年至2010年就達100余艘次。
同時,中國海監依法開展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海砂開採、海底電纜保護、海島保護等各項執法工作,連續多年開展重點查處重大非法填海活動的“海盾”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重大環境破壞事件的“碧海”專項執法行動和“養殖用海”、“海砂開採”、“護纜”等專項執法行動,對各類海洋違法行為採取持續高壓態勢,逐年大幅度提高打擊力度。
目前,中國海監在我國管轄海域以每天保持9艘以上海監執法船、4架以上海監飛機在海上執勤的頻率,對我國全部管轄海域進行了定期維權巡航執法。
國家海洋局表示,“十二五”期間中國海監將履行好維權執法和行政執法兩項主要職能,進一步深化依法執法、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執法工作理念和政治建隊、軍事建隊、科技建隊、文化建隊的隊伍建設理念;提高各級海監隊伍的業務能力和裝備技術能力;履行好維權執法工作和行政執法工作兩項主要職能,努力實現建設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清正廉潔的隊伍建設目標和執法工作充分為海洋事業服務、為國防建設服務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做大做強海監隊伍,推動海監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此外,2011年中國海監將全面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加大對重點海域監視監控和重大任務的專項維權護航,強化對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海底管道和其他相關涉外海洋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的執法工作。開展海島日常執法工作,強化領海基點島嶼的巡護,組織開展“護島2011”專項執法行動,集中解決海島管理的歷史遺留問題和重大海島違法案件查處工作。進一步加強溢油應急響應工作,提高溢油應急的組織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