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隋笑飛、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最近轉發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規範投資保障機制的有關意見,就進一步加強全國檢察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作出部署。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強調,認真貫徹中央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檢察基礎設施建設,是事關檢察工作全局、事關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大事。各級檢察院黨組要切實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把手工程”,在抓早、抓緊、抓實上下功夫。各級檢察院領導特別是檢察長要親自過問,對重點、難點問題,要親自出面,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及時協調解決。要進一步明確責任,舉全系統之力共同推進檢察基礎設施建設。高檢院要發揮好“龍頭”作用,省級檢察院要發揮好關鍵作用,市縣級檢察院要發揮好全力抓落實的作用,上級檢察院要加強對下級院的檢查、監督和指導。要嚴格遵守中央文件要求,始終牢記“兩個務必”,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自覺抵制鋪張浪費。要嚴肅基建工作紀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確保工程優質、幹部優秀,推動檢察基礎設施建設的健康、有序發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常韌作部署時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機遇意識,積極主動地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做好制訂規劃、爭取立項和落實投資等工作,加快推進檢察基礎設施建設,為依法履行檢察職責創造良好條件,為促進檢察事業科學發展奠定堅實物質基礎。要搶抓機遇,把握“四個優先”的原則,積極申請建設項目立項。要突出重點,對本地檢察機關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認真梳理,明確建設任務,抓緊編制“十二五”時期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要明確責任,逐級落實好建設投資,確保地方各級政府應承擔的投資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避免形成新的拖欠債務。要嚴格要求,認真執行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建設標準》和新編制的《國家檢察官學院分院建設標準》,堅持從實際出發,厲行節約,杜絕貪大求洋、鋪張浪費,發揮政府投資最大效用,嚴禁超規模、超標準建設。要統籌規劃,加強審查把關。從今年開始,建立檢察機關基建項目內部核準制度,由各省級院組成有專家參加的評審組,對每一個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和設計圖紙進行審查把關,未經省級院批准,項目單位不得開工建設。要規範程序,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基本建設的一系列程序和規定,切實提高檢察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水平,力爭把每個建設項目都建成精品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