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內瓦3月11日電(記者劉洋 王昭)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11日發佈裁決報告,支持中方有關主張,認定美方對中國産標準鋼管、矩形鋼管、非公路用輪胎和複合編織袋採取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以及“雙重救濟”做法,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裁決報告否定了專家組此前對“公共機構”作出的定義,推翻了專家組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判定,支持中方主張,認定美國商務部將中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定義為“公共機構”,並據此採取“雙反”措施的做法與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不符。
在“雙重救濟”問題上,上訴機構同樣推翻了專家組此前判定,支持中方的主張,認為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産品在基於非市場經濟方法採取反傾銷措施的同時採取反補貼措施,存在“雙重救濟”的情形,進而導致對來自中國的産品不當徵收反補貼稅,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裁決報告還建議爭端解決機制敦促美國,切實履行條約義務,使有關貿易措施與世貿規則相一致。
2008年12月9日,中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提起申訴,要求就美國商務部針對來自中國的標準鋼管、矩形鋼管、非公路用輪胎和複合編織袋等四種産品採取的雙反措施進行調查。2009年3月4日,世貿組織正式就此案設立專家組,展開調查。
2010年10月22日,專家組散發調查報告,部分支持中國主張。2010年12月1日,中國正式向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提出上訴。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表示,這一裁決是中方在世貿爭端中取得的重大勝利,中方對此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