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趙超)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民委在北京簽署協議,雙方今後將共建青海民族大學。
根據共建協議,國家民委將對青海民族大學的改革、發展、建設等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注和幫助,使學校在發展規劃、教學管理與教學改革、學科建設、科研合作、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工作有較大的提高。青海省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對青海民族大學的領導,在政策、經費等方面加大力度,及時幫助青海民族大學解決好發展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國家民委負責人表示,支持地方民族院校的發展,將為進一步辦好地方民族院校,使之成為培養少數民族人才的基地、弘揚民族文化的基地、民族問題與民族理論政策研究的基地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此之前,國家民委已先後與廣西壯族自治區、雲南省、湖北省、貴州省、內蒙古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廣西民族大學、雲南民族大學、湖北民族學院、貴州民族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和西藏民族學院的協議。幾年來,共建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各方面反響良好,對這些院校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