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3月16日電(記者 楊躍萍)雲南紀檢監察部門全方位加強監督檢查,以確保盈江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抗震救災的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要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領導,建立和落實救災工作責任制,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抗震救災各項工作紮實進行。
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履行抗震救災領導責任的監督檢查,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要嚴肅問責;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的,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同時,要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行抗震救災職能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儘快恢複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全力幫助群眾開展生産自救,切實保障災區群眾的生産生活,維護災區生産生活秩序。
要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開展救災款物的籌集、分配、撥付、發放、管理使用等工作,確保救災資金物資快速、安全地用於受災群眾,發揮最大效益。
此外,要督促有關部門儘早謀劃恢復重建工作,在做好災害評估工作的基礎上,抓緊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方案,並儘快組織實施,特別是要把恢復重建工程質量作為監督檢查的重中之重,加強對工程設計、物資採購、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全程監管。
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嚴查處貪污私分、截留剋扣、擠佔挪用、虛報冒領救災款物等行為,從嚴查處遲滯撥付救災款物造成嚴重後果和導致救災物資嚴重毀損浪費等行為;從嚴查處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恢復重建工程建設質量低下等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