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張茅7日在2011年部屬(管)單位經濟管理工作會上透露,自2012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將在全國施行。
張茅介紹説,2010年底,衛生部會同財政部修訂印發了《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這兩個制度將於2011年7月1日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絡試點城市施行,然後再在全國施行。
他説,新制度明確了“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規範了收支核算管理,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提出了醫院要夯實資産負債信息,加強資産管理與財務風險防範,全面真實反映醫院資産負債情況。
“新制度的實施有利於推動醫院全面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醫療機構財務管理,規範業務活動,完善運行機制,有利於推動加快公立醫院改革進程。”張茅説。
他同時提出,各單位要確保新舊制度轉換過程中資金的安全完整和合規使用,實現新舊制度平穩過渡,保證新制度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