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13日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2月我國銀行代客結匯為900億美元,銀行代客售匯為651億美元,銀行代客結售匯順差為249億美元。
銀行代客結售匯是指外匯指定銀行為客戶辦理的結匯和售匯業務,不包括外匯指定銀行為自身辦理的結售匯和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數據。
根據統計,2011年前兩個月,我國銀行代客累計結匯2403億美元,售匯1470億美元,銀行代客累計結售匯順差933億美元。
數據顯示,2011年2月我國境內銀行代客涉外收入為1299億美元,對外付款為1206億美元,銀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順收為93億美元。
前兩個月,我國銀行代客累計涉外收入3166億美元,對外付款2713億美元,銀行代客累計涉外收付款順收453億美元。
銀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內非銀行居民機構和個人(統稱非銀行部門)通過境內銀行與非居民機構和個人之間發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現鈔收付和銀行自身涉外收付款。